第3章 3
3.很快,囡囡就可以出院了。
但我没有带她回我和路青文的家,而是先让家里的司机把囡囡送回了我爸妈家。
自从给爸爸打了那通求助电话,我才知道,爸妈有多么希望我离开路青文。
爸爸愿意出那笔钱的的唯一条件,就是要我和路青文离婚,然后带着囡囡回家。
在电话里,听见我毫不犹豫地同意时,爸爸有些不可置信。
他甚至认为我答应他只是权宜之计。
但即便如此他也认了。
直到我斩钉截铁地向爸妈确认,二老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。
囡囡住院的那段日子,爸妈想过来看囡囡。
但我没同意,一旦路青文知道我爸妈原谅了我,他就不可能会同意离婚。
而从那天起,我再也没见过路青文。
回到我们共同的家时,路青文并不在。
桌子上甚至还残留着上次我回家时看到的外卖盒,还有柳凤兰磕的瓜子壳,散落一地。
我没说收拾,起身去了卧室。
把挂在墙上的全家福拆下来,我撕掉了路青文那一半,扔进了垃圾桶。
收拾我和囡囡的东西时,我才发现,我们母女俩的东西少得可怜。
也是,和爸妈断绝关系后,我就再也没有了经济来源。
而路青文要求我在家当全职太太,自己在外创业。
说是创业,不过是自己守着一个小茶馆过日子而已。
路青文每月给我的生活费并不多,除去买菜和添置家具后,剩下的钱勉强可以给女儿买件衣服。
我一直过得很拮据。
谁想到从前的徐苗苗是一个只穿大牌的大小姐呢。
真是可笑。
很快,我就收拾好了几件我为数不多的旧衣服。
我在家里的角落翻翻找找,确保家里有关我的东西都不会留下。
拉开最底下的抽屉检查有没有遗漏的东西时,我看见一个黑色丝绒盒静静地躺在里面。
我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因为这是我们的定情信物。
是一个银色的对戒。
这是我们谈恋爱时,路青文省吃俭用买的。
我一直戴着,直到掉色。
后来生了孩子胖了点,戒指挤得我的手指有些发胀,我才依依不舍地取下来。
路青文靠着我给的钱开了一间小茶馆,生意最火热的时候他换上了另一枚戒指。
而那枚戒指的另一半,戴在柳凤兰的手上。
为此,我和路青文大闹了一场。
但最后,被路青文一句